1.詢比條件
本詢比項目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服務采購項目已由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批準,詢比人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詢比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
2.詢比范圍
入圍3家代理機構負責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公司工程、貨物、服務、維保等各類項目的招標、詢比、談判等采購工作。 服務期限:自簽訂之日起3年。
3.參選人資格要求
參選人必須在參選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條內容的詳細證明資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將被視作不能滿足,并承擔參選文件被拒絕的風險。
3.1參選人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參選,否則其參選將被拒絕。
3.3財務要求:參選人必須具有2024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須蓋有審計單位公章,并且包括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兩部分的完整報告)和2025年3月~2026年2月期間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3.4參選人必須具有至少1個類似項目業績。
類似項目是指自2022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以中標通知書發布時間為準),獨自完成過一個中標金額為人民幣1億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設類項目招標代理服務項目。
注:須提供項目招標公告截圖及中標通知書,并加蓋參選人公章。若無法體現參選人的,須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或業主證明。
3.5參選人擬委派到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應須具備10年(含)以上從業經驗。
注:需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3.6信譽要求:
(1)未被“信用中國”網站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對存在以下情況的參選人,詢比人有權拒絕其參選:
①進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缺陷、不誠信、黑名單供應商目錄;
②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項目中標、中選后,存在因中標、中選人責任而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等行為,并給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損失的供應商。
3.7參選人應提供所屬時間為2025年3月~2026年2月期間的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會保障金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復印件加蓋參選人公章)。
3.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選。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請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3 月 2 日(此期間工作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將登記資料加蓋公章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wlj@mhgczx.com(郵件主題格式為:xx項目-xx單位,郵件正文必須寫明: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進行登記。
登記資料包括: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
4.2詢比文件及資料售價 200 元,售后不退。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參選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6 年 3 月 13 日 09 時 30 分,地點為北京市順義區首都機場四緯路中國服務大廈A區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具體會議室另行通知。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參選文件,詢比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公告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上發布。
7.聯系方式
詢 比 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首都機場四緯路
聯 系 人:李曉芳
代理機構:中國民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順義區首都機場二緯路中國服務大廈C區三層
聯 系 人:魏麗娟、黃曉霞
電 話:15810165770、18611991802
電子郵件:wlj@mhg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