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詢比條件
本詢比項目首都機場西雨水調節池改造項目已由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區管理部,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詢比人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區管理部。項目已具備詢比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
2. 項目概況與詢比范圍
2.1 本詢比項目的建設地點:首都機場西雨水調節池
2.2 本詢比項目的建設規模:
主要工作內容:1、西雨水調節池北側三孔管涵橋梁改造,增大過水斷面;2、對下游閘門進行改造,將現有閘門提升高度增加500毫米(按更換啟閉機上方電動裝置考慮),并完成該閘門啟閉機大修。實際施工以現場情況為準。
2.3 本詢比項目的計劃工期:45日歷天
2.4 本詢比項目的標段劃分(如果有): /
2.5 本詢比項目的詢比范圍:首都機場西雨水調節池改造項目全部施工內容。
2.6 本詢比項目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的變化及單價隨市場波動等相關風險由承包人承擔,最高參選限價為:人民幣80.33萬元(含稅),報價不得超過此價格,否則其參選文件被拒絕。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參選人資格要求
參選人必須在參選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條內容的詳細證明資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將被視作不能滿足,并承擔參選文件被拒絕的風險。
3.1 參選人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3.2 參選人必須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發布的建設類供應商目錄(施工類)中,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復印件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參股、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參選,否則其參選將被拒絕。
3.4 參選人必須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3.5 參選人必須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日(以竣工日期為準)獨自完成過1個(含)以上合同金額在人民幣80萬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項目、公路工程項目、橋梁工程項目業績,并且已經驗收合格。參選人須提供工程名稱、有效的合同協議書以及項目竣工驗收相關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時間(復印件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3.6 參選人擬派的本工程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二級建造師(含)以上,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執業資格之一及具有安全考核證書“B”本(復印件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3.7 參選人必須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復印件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3.8 信譽要求:
(1) 2023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日無民航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無安全質量責任事故。
(2) 對存在以下情況的供應商,詢比人有權拒絕其參選:
①進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誠信、黑名單供應商目錄;
②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項目中標、中選后,存在因中標、中選人責任而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等行為,并給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損失的供應商;
3.9 參選文件一正兩副,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選。
3.10 參選人應承諾,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京政發〔2019〕10 號)要求或其他相關的政策要求,使用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 36886-2018)等國家、北京市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須提供承諾書)
3.11 參選人應承諾,在其公司中沒有股份公司員工或家屬參與投資或經營的情況。(須提供承諾書)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26年3月10日9時至2026年3月13日11時(此期間工作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中國服務大廈211辦公室(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四緯路9號211辦公室)持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領取詢比文件。
5. 踏勘現場
5.1 踏勘時間:2026年3月13日下午14時30分。
5.2 踏勘集合地點:首都機場一經路北端動力能源中心門口。
6. 參選文件的遞交
6.1 參選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參選截止時間,下同)為2026年3月18日上午9時30分,地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211辦公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參選文件,詢比人不予受理。
7.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毛先生
電 話:010-64569272
電子郵件:maoch@bci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