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典方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負責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飛行區儲能式APU替代設施維保服務項目談判采購工作,歡迎符合本談判文件條件的應答人前來參與。
1.項目編號:BJT2025031/DFA-BS05-DL-20251840
2.采購內容:飛行區儲能式APU替代設施維保服務,詳見談判采購文件第三章。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年。具體服務期限詳見談判采購文件第三章。
4.合格的應答人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中對合格應答人的要求;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應答人須為飛機地面靜變電源機組或飛機地面空調機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權維保商(須提供制造商生產的飛機地面靜變電源機組或飛機地面空調機組的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信息管理系統專用設備通告截圖,若為授權維保商還須提供制造商維保授權書原件);
4)應答人須提供2024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須蓋有審計單位公章,并且包括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兩部分的報告,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公章);
5)應答人須提供稅款所屬時間為2024年11月至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期間的任意連續三個月的完稅證明(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公章);
6)應答人須提供所屬時間為2024年11月至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期間的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會保障金繳納記錄(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公章);
7)應答人須提供擬派本項目經理的由應答人為其繳納的任意連續六個月(繳費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在2024年11月至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期間)的個人社保記錄、與應答人簽訂的勞動合同(須提供上述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應答人公章);
8)本項目不接受應答人在過去三年內出現以下任一情況:
a)因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受到行政處罰的;
b)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納稅信用級別評定為D級的;
c)納入工商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應答人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函原件,承諾其不存在上述情況。一經發現與承諾事實不符,取消成交資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五年內不再予以錄用;
9)對進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單目錄、不誠信供應商名單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采購項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責任而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的應答人,采購人有權拒絕其應答;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11)應答人的應答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談判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12)應答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的情況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13)本項目不接受應答人近5年至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日期間存在對采購人或采購人工作人員進行商業賄賂,且該行為已被司法機關在對相關采購人工作人員的刑事處罰判決中被確認。
5.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售后不退。
6.報名及領取談判文件時間: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 ,下午 13:30至 16:30(北京時間),提供應答人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介紹信原件和被介紹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談判文件。
7.領取談判文件地點及方式:發送上述資料至代理機構郵箱,線上領取談判文件(郵件標題為“項目名稱+應答人名稱”)或于北京市順義區匯海南路1號翼之城11號樓307室線下領取。
8.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2026年3月6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談判時間:2026年3月6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
10.談判地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730會議室(順義區四緯路9號中國服務大廈)
11.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北京典方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宋金翼、于雅靜、賀建
地 址:北京市順義區匯海南路1號翼之城11號樓307室
電 話:010-60494402/010-60494252
采 購 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異議咨詢傳真:010-64507552或010-64507553分機號7180
注1:北京典方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是本項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標代理機構,并發布此公告。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轉載、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從事非法活動,違者必究。
注2: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購買了本項目談判文件并填寫“購買文件記錄”的應答人,才有資格參與談判。